□ 夹江县漹城镇第三小学校 彭芳芳
为了进一步增强小学音乐美育功能,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下文简称:《音乐标准》)对2001版中的“教学内容”进行了整合升级,不仅将原有“唱歌、欣赏、器乐、识谱”四方面内容浓缩为“感受与欣赏、表现”两个方面,且进一步发掘音乐文化、音乐创作价值,新增了“音乐与相关文化、创造”两个部分,以此更加全面地彰显出音乐课程人文性、审美性、实践性特征。其中,“音乐与相关文化”对应小学音乐人文性属性,“感受与欣赏”对应小学音乐审美性属性,这两类属性都依赖音乐信息的外部输入,而“表现”和“创造”两方面统一指向小学音乐实践性属性,该属性下要求“获得对音乐的直接经验和丰富情感体验”;立足以上新课程背景,小学音乐的教学方式也需做出相应调整,以更好地凸显出音乐教育人文性、审美性及实践性的优势。
一、巧用情境创设方法、激活学生人文情感
《音乐标准》强调:“音乐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广义的文化是具有民族性、历史性、地域性等综合特征的,小学生只有置身于对应的音乐文化语境,才能够深刻体会到音乐中蕴含的人文情感。然而立足现状,小学音乐教学活动大多在课堂模式下展开,教师无法通过空间迁移的方式让学生领略音乐具象魅力。针对这一情况,小学音乐教师应重视情境创设方法利用,按照音乐教学内容巧妙地布置教学情境,实现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等多种感官的共同作用,这样可以将抽象的音乐音响转化为具象的音乐画面。例如,人音版小学音乐一年级“可爱的动物”一课,就可以巧妙地构建“动物园情境”,较为简单的组织形式下,可为学生准备一些动物头饰,在教学活动中分配角色,模仿头饰对应动物的声音。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这节课教学之前,将整个教室精心布置——例如,利用课桌、椅子重新分配空间,创设动物园的模拟情境,让一部分学生戴上头饰扮演小动物,这种方式可以消除传统课堂教学的被动性,小学生也更容易被现实空间、具象元素所感染。
二、展开信息技术结合、优化学生审美体验
《音乐标准》要求:“应积极开发和利用信息技术丰富课程资源”,客观上说,依赖小学音乐教材的文本呈现形式,很难将音乐的魅力释放出来,限制了音乐美育的价值。现代信息技术与小学音乐课程的结合,则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包括多媒体显示设备、动画及视频资源、音乐类游戏软件等,引入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中,不仅能够丰富学生视听体验,也有利于构建互动式教学方式——相对传统课堂教学方式而言,学生不需要跟在教师后面亦步亦趋,他们根据自身的音乐经验及喜好,能够对学习内容形成新的解读,从而获取审美体验的优化。以人音版小学音乐三年级“剪羊毛”这首歌为例,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在互联网上多搜索、下载一些教学资源,如动画版、风景版、人物版等,在教学过程中轮流替换,虽然音乐教学内容相同,但音乐课程内容与信息技术结合之后,能够从不同侧面反映出歌曲内涵、寓意,并对同一种旋律、歌词文本进行不同画面解读。对于学生而言,等于多了一个审美渠道,提高与自身审美“最邻近发展区”契合的几率,如此一来更有利于学生的音乐审美素养提升。
三、乐器引入音乐课堂、提升学生实践能力
《音乐标准》指出:“音乐课程教学只有通过聆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等多种形式才能得以实施”,换而言之,音乐教学不是一种单纯的音乐知识、技巧传授活动,它需要学生亲身参与到音乐实践中去。反观现状,小学音乐教学中,大多以“学唱歌”“歌/乐伴舞”等形式展开,音乐实践活动相对浅显,无法将所学的音乐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
据此,可以考虑将乐器引入音乐课堂,配合乐理知识传授,让学生掌握一门乐器演奏技艺,进而引导其向编曲、作曲方向发展,能够有效地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乐器引入小学音乐课堂是在大纲中有明确要求,具体实施过程中,教师可根据自身器乐教学能力、学生对乐器的兴趣及经济承受能力综合筛选,例如笛子、口风琴、吉他等,在此基础上筛选器乐教材、制定教学计划、组织音乐表演等,形成与小学音乐课堂教学协同发展的课外实践教学体系。
综上所述,新课程背景下小学音乐教学方式亟待创新,依据“以学定教”的原则,教学方式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始终将学生置于课堂主体地位,顺应其音乐兴趣、音乐心理、音乐经验,从不同角度凸显音乐课程人文性、审美性及实践性的美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