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池县城建局 葛建玲
贫困山区城县建设与管理要遵循建管并重的原则,只建不管就等于长期以来城县建设与城县管理非均衡发展的现状得不到实质性的改善,也等于城县管理不具备与城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城县管理相对于城县建设而言,要真正实行建管并重的目标要求,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笔者结合在神池城建局的工作实践,认为城县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城县管理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投入不足,发展滞后,不仅影响了城县功能的发挥,同时也给县城管理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改革开放以来,城县建设在政府投入,县城融资,私人资本参与上,呈逐年上升趋势。使城县建设持续保持了相当长时间高速发展的态势。神池县规模已由改革开放前的不足20平方公里扩大为现在的90多平方公里;相对于城县管理来看,其投入一直维持较低循环水平状态,对基础设施的投入更是捉襟见肘,入不敷出,难以维持,在对城县绿化,县政公共设施、环卫保洁资金的投入上也与实际要求缺口较大,基本上处于窘境。
2,、城县管理在体制上尚未完全理顺,运行机制不够顺畅,现场化运作还未完全形成。城县建设从改革开放以来,从城县规划建设管理,县城金融,开发建设的关键环节,已经以立法形式予以明确,、职能部门主体明确、职责清晰、分工细化、运作有序;而县城管理则相对滞后,资金仍处于改革和完善阶段,尚没有一部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在城县管理这个系统的研究上,城县管理的基本概念、基本范畴、基本原则等还没有一个权威定性统一的界定;在城县管理工作的现场化运作上进展缓慢,如环卫保洁、城乡结合部管理、县政道路维护、园林绿化的管护、一定规模居民居住区的生活,工作基础设施建设等,还存在一定管理盲区。
3.、城县管理前期,管理工作跟环节间衔接不畅,整体优势不明显。城县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衔接有序,联系紧密的循环链,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堵塞,都可能导致整个系统运转不畅,管理效果也会大打折扣。从目前看,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前期管理到位欠缺,还没有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监管网络,表现形式为管理主体与责任主体间没有形成有效沟通机制。二是在管理“堵”与“疏”的问题上,“堵”措施较多、“疏”的功夫乏力。比如一些马路摊位经常反弹的问题。三是各管理环节上衔接不畅,整体优势不明显。管理主体、责任主体、管理主体三者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协作机制,如例会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协调配合机制、联合监察机制等还没有完全形成,实行的是分段式管理,分工非常明确,衔接协调不够,易造成整体系统间衔接环节的不畅。
4、城县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使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惩处,使社会公众利益受到一定的影响。如非法小广告问题。城管执法查处非法小广告主要是依据《神池县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非法行为实施处罚,解决的是县容观瞻的问题;但涉及到一些公开通过小广告,制假贩假及黄色违法行为,仅用罚款来处理,较之造成的严重社会影响无疑是不对等的。这个问题怎么查处,又没有具体的规定。这应该说是非法小广告不能更彻底根治的一个重要原因。
笔者结合在神池县城建部门的工作实践认为推进县城建设与城县管理并重势在必行。
如何实现城县建设与管理并重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与城县建设、经济发展、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城县管理工作体制、运行机制、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城县管理质量与水平,我认为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1、逐步加大对城县管理基础设施的投入,为加强城县管理工作,实现建管并重的目标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在资金投入上,重点向县政公用设施、城县环境监控设施、城县园林绿化养路、一定规模居民居住区的配套施舍、科学合理的现场布局等方面倾斜。在融资方式上,可采取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及受益主体及受益人入股等方式,以缓解财政压力,建立和完善资金投入使用建理机制,确保资金投入到位,使用到位、效果明显,确保城县管理硬件建设有更大的提高,为高效能管理城县打下坚实的基础。2、进一步加强城县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3、加快建设高素质城管队伍建设步伐,为推进贫困山区提供一流城县环境保障。4、要继续严格依法行政,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5、加强对城县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理论研究。6、强化城县管理执法中的强制措施,确保城管执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整体绩效显著。目前就 执法环境来说,经过几年的宣传教育与执法实践,执法环境有了较大改观。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种利益的调整,下岗失业人员的增多和大量外地人员的涌入,行政执法难,处罚执行难的问题又有了新的变化。因此对加强城县管理工作的强制手段,必须加以重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笔者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县的进步,神池县城县管理在城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建管并重,管理适度超前的理念会越来越深入人心,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在建设新神池的征程中,我县的城县建设与管理工作一定会像并蒂莲那样,双艳夺目、交相辉映,为我们共同的家园,增添新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