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水利局后勤服务中心 李晓林
一、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工程不配套,老化失修严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都建于改革开放前,水利工程体系不完善,蓄水工程少,排水工程多,灌区末级渠系建设亟待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由于受当时的技术、资金条件限制,建设标准低,配套率低,且经几十年运行,老化失修严重,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水利投入机制不健全。一是投资量不足,长期以来,国家投资重点是大型骨干工程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投资是投入分配中的短板,再加上历史欠账多,县级财政无力投入,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失去农村水利建设投工、投劳支点;二是资金投入渠道分散,除水利外,还有国土、发改委、农开办等部门,但基本各自为政,缺乏协调,工程规划及布局上缺乏整体考虑,建设投资标准也很不一致,造成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规划内容难以形成合力,整体推进难度大。
3.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机制不健全,管护主体缺位。工程管理存在产权不清、责任不明、有人建设、无人管理的现象。即使部分有专人管理的工程,管理人员报酬低,维修养护经费基本无来源,加上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管理水平较低,难以支撑工程的正常运转。
二、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1.改革小农水工程维护与管理体制。主要两条途径有两条:一是政府支持、水管站指导、农民用水户自主管理的体制;二是政府支持、水管站和农民用水户监督、专业经营者管理的体制。
2.建立稳定的小农水工程维护与管理投入机制。要解决小农水工程维护与管理投入机制这一长期困扰我们的难题,我们必要先理清一些相关小农水工程维护与管理投入的理念,再确定思路,进而建立相互促进的良性投入机制。
3.小农水工程建设与管理需立法保障。由于小农水工程建设、维护与管理涉及部门多,建设时间长,还直接涉及到农民的参与问题,因此我们建议用3年左右的时间制定一部专门的小农水法律进行管理。
4.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管理者素质。水务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定期组织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合格者发放岗位证书,管理者一律执证上岗,科学调度管理。
5.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要讲究经济效益。充分挖掘现有农田水利工程的内在潜力,如:水库塘坝要在“水”上做文章,大力实施水面立体开发模式,逐步形成水保小流域形式的“山上植树,水边养禽,水面养鹅,水中养鱼,蓄水种稻。”的良性生态链。同时,要加强水费收缴力度,增加管护资金,确保长效管理,达到以水养水的目的。
6.提高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认识程度,切实加强工程管理。农田水利工程是基本农田稳产高产的基本保障,是农业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因此,要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三、加强对现有水利工程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1.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的首要是加强《水法》的宣传,在防止水利工程受到洪水等自然灾害的侵袭的同时,也要防止少部分唯利是图的人为破坏;其次是工程建设工程没有主次,每个环节都很重要,特别是工程配套设施的建设质量一定要保证。
2.工程设施管理。对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等级造册,绘制工程分布图分类进行排列,对重点工程实施挂牌,设专人重点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已有工程项目特别是重大型项目的设施管理安全。
3.经费管理。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修养护费标准,根据受益面积和各地的具体情况,向受益者和收益单位征收一定的费用,用于工程维护;利用水利发展基金等形式对工程进行维修和养护;推行义务工制,接受受益人或者单位的义务工。
4.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水利工程建设是效益长期的工程,因此建设规划必须具有发展的眼光。地方水利部门可以采取“派出去,请进来”、实行短期培训等方法,抓好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要抓好工程建设中的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让农田水利建设与日益发展的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相适应,使已有的、在建的和规划中的水利项目都能充分发挥其自身的效益,服务于民。
四、强化农田水利工程保障措施
1.搞好协调配合。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逐步完善改革配套措施,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现自主管理、民主管理和良性运行创造有利条件。
2.依法规范推进改革。是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从实际出发,确定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产权确认办法和经营方式,宜包则包、宜租则租、宜卖则卖、宜股则股,不搞一刀切。
3.健全服务体系。要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纳入基层水利服务范畴,改革后的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可享受政府基层水利的公共服务。要形成乡镇、村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结合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位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排涝等公益性服务水平。
4.增强依法治水意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用水、依法管水,自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服从防汛抗旱调度,不得擅自更改工程功能,特别是必须确保蓄水工程安全和防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