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西峪煤矿 周永青
2002年,是司法部规定的监狱的教育改造年。司法部监狱局和省监狱局领导都将教育改造工作置于重要地位,也特别强调了将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工作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应当 说,这是前所未有的,是监狱系统领导层的重视与加强,希望较大幅度提升新时期罪犯改造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如今,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整个社会新事物、新问题层出不穷,社会结构已由单一状态而日趋多元化。这一切都直接影响并决定着我国监狱押犯构成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监狱改造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对管教与改造不断提出新的挑战。
笔者认为,我们理应在原有的工作技术与手段之外,注入新的知识,树立新的思维与理念。如何保持和提高罪犯改造转化工作的效率呢?运用心理学的先进技术,无疑是一个极佳的选择。
一、心理科学运用现状
心理咨询与矫治,作为心理科学在监狱现阶段运用中的具体而唯一的再现形式,并不显得前卫和新鲜。因为,自九十年代初她已在我国某些监狱中起步。一九九四年司法部即已下文要求各地开展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工作,并作为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一项指标来加以推广。2003年下发的《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又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专门的工作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那么,这些年其实际状况如何呢?笔者认为并不乐观。
1、推广、普及程序仍然不高
虽然开展这项工作已有些时日,但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工作开展的广度与深度较差。从地域数量上来讲,全国许多 监狱甚至仍未起步,除黑龙江、山东、上海等部分省市的部分监狱情况较好外,很多地方形式大于内容,甚至徒具形式而无实效。从接受层面上来说,监狱中的服刑罪犯,作为工作对象对此事物知之甚少,将心理矫治误解为“治神经病”的罪犯至少占一半以上;掌握心理学知识者很少。
2、人才现状与现实需要差距极大
除个别监狱引进经过高等专业学习的专职心理咨询师外,全国绝大部分开展心理咨询工作的监狱中都来是从内部挑选人员,经过短期培训来从事此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显而易见,这与中国心理协会拟定的需大专以上心理专业学历、初中经验需满全年方可独立从业的标准相去甚远。
3、地位低、局限大、所起作用小
从目前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工作在整个监狱管教与改造工作中所起作用来看,无足轻重,至多也只具备局部性的有限的辅助功用,谈不上此工作在犯人服刑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心理矫治工作现实定位与操作形式的先天缺陷
第一,从现实定位上说,心理咨询与矫治的要领本身即是狭隘的。心理咨询指来访者通过谈话或电话、书信形式倾诉,并获得咨询师专业帮助的过程。心理矫治“矫正、治疗罪犯不良心理,以保持其心理健康”。以上的要领本身就限定了两个范畴:一方面工作对象须是心理有问题,甚至心理有疾病,而需要来治疗的人;另一方面,很显然治疗者须是实施专业方法的专业人士,即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医生。这样的定义下是目前我国监狱实际运用中的工作定位。它来源于本部门研究者和决策层对目前社会和监狱中精神病与心理疾病高发率的统计,是对押犯中“心理疾患“日益增多的重视。但是,如此一为就使心理科学在监狱中成为了专门对付“心理疾病”的专门工具,无意识之间把这项科学局限成为心理咨询师,心理医生的专职了。
第二、从操作形式上来说,咨询室作用范围狭小。由于上述的定位,因此监狱内从事这项工作的场所就只能是监狱设立的心理咨询室或心理门诊室,在某些条件好的监狱中,这种形式对部分患难有心理疾病的来访者有疗效,但是,对于数量众多的罪犯的心理危机干预,许多罪犯在劳动、生活、学习、娱乐中产生的抑郁、焦虑、困扰等负性情绪而言,几个咨询师,一间门诊室、采取“等病”上门的做法,其作用无疑是非常有限的。
三、心理科学在监狱工作中普遍运用的前瞻构想
有专家指出“心理学与人类生活的关系将更为密切,这将使心理学更加广泛地涉足人类的各个领域,对人类生活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笔者认为,我们可以突破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现状局限,在监狱事业中将研究与运用心理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放地一具更为广阔的领域内。
1、重构工作定位与理论基础
这可以用一个新字来概括特征。理论应用上不再以心理测量学、咨询心理学与治疗学为全部,而应该拓展至广泛应用群体心理学、行为心理学、管理心理学以及心理卫生保健科学。工作定位上一再仅仅只是专业人员的专职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而转变为普及程度更高、涉及罪犯层面更广的主流改造手段之一。这就要求广大管教干警,将心理科学也作为工作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并成为运用熟练的实践者。
2、操作的系统工程设想
这可以用一个全字来概括特征。在监狱全局层面上,设立一个专门管理机构,由专业的行政人员组成,负责总体安排、业务指导、专题研究和宣传普及等工作。原有的监狱心理辩论室继续保留并须加强,使用高级专业人员负责监狱中心理障碍、心理变态等较重心理疾患的求询、求诊等工作。在监区一级设立联络与管理相应机构,尤其重要的是普遍在监区一级设立心理咨询机构,配备中等专业人员和设备,进行本监区工作研究并负责本监区此项工作与人员的统筹安排,指导并服务于分监区的具体性改造工作。在分监区配备若干名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干警(或维护原干警数,不必增加人员),负责分监区个体心理档案以及心理卫生与健康日常维护等。以上工程,要做到类似于发达国家目前的社区心理工作体系,即每名罪犯都有心理档案,每名罪犯都有自己较固定的心理辅导者。
3、心理科学手段动用应当全面深入。
这可以用一个密字来概括特征。这个密字体现在:心理科学手段将同传统而有效的狱政管理、教育改造手段一样,与服刑人员的生活与改造悉悉相关、密不可分。心理科学院手段将不仅仅是对罪犯“不良心理”的治疗与矫正工作,而是管教干警运用行为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等等各种实用性知识,以及利用其自身的操作系统工程涉及犯人的生活、劳动、娱乐、家庭等方方面面,处理与管理各种相关事务。为什么要强调以上这点呢?那是因为就目前情况而言,罪犯中的暴力行为、情绪波动,不服管理等等常见的影响改造秩序的现象,管教干警往往不能从心理学层面上分析心理因素和不同心理诱因,也就往往不能辅之以心理科学手段加以引导与处理,从而直接影响了我们的改造工作成效。如果心理科学手段在监狱工作中能够做全面而深入,笔者相信,不仅会大大降低狱内恶性事件的发生,而且也将大大提高我们的改造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