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灵石县支行 方 洁
城镇化是十八大部署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之一,也是我国未来最大的发展红利与增长引擎。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也是破解“三农”难题的重要途径。完善县域金融服务,实现金融发展与城镇化相互促进,是金融业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一、城镇化建设对金融需求的主要特点
一是城镇化建设金融需求的多元化。新时期城镇化不是简单地增加城市人口比例和扩张城市规模,而是在产业支撑、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生活方式等方面全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是一项涉及多类经济主体、多种经济活动的系统工程。城镇经济的复杂多样性决定了金融需求的多层次、多元化,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金融需求具有大额、长期的特征;城镇新兴产业与成长性企业的融资需求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城镇小微企业与“三农”融资需求具有规模小、频率高、时间急的特征;就业、创业等民生领域融资需求则主要以小额、低成本为特征;城镇居民还有投资理财、资金汇兑等各类综合性金融服务需求等。从金融供给看,各金融机构在经营理念、业务模式、产品服务等方面存在趋同问题,不能完全满足各类城镇经济的融资需求。
二是城镇化建设金融需求的公益性。新时期城镇化离不开城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需要加强城镇交通、能源、供水、通信、文化娱乐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完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城镇公共服务。这些项目都具有较强的公共产品属性,公益性大于盈利性,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部分基础项目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目前,我国金融组织体系以商业性金融为主体,追求盈利性、安全性与流动性间的平衡,对公益性项目的支持能力相对较弱。
三是城镇化建设金融需求的均衡性。新时期城镇化需要走均衡发展道路,推进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和城镇,迫切需要增加中小城镇金融机构网点数量,加大对中小城镇的资金投入。目前我国金融体系在城乡之间布局失衡,金融机构网点设置、人员配备、信贷配置等都向大城市集中,在欠发达县域和小城镇的配置不足,大量县域资金流向大中城市,不能完全适应城镇化均衡发展的要求。
四是城镇化建设金融需求的差异性。城镇化建设没有特色就没有竞争力,就难以发挥自身优势。新时期的城镇化不是规划趋同、千城一面的城镇化。城镇特色不同,其金融需求必然存在差异。如以消费为经济模式的城镇的金融需求必然不同于以生产为经济模式的城镇;以农业为特色产业的城镇必然不同于以工业或以服务业为特色产业的城镇;以内需为主要增长动力的城镇也必然不同于以外贸为主要动力的城镇,等等。城镇化建设金融需求的特色化,也要求金融机构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二、当前金融支持城镇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金融机构市场定位与城镇化战略存在矛盾。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基层分支机构的撤并和信贷权限的上收,金融体系在城乡之间布局失衡,金融机构的网点布置、人员配备、信贷配置等都集中于县城中心城区,在乡镇的配置明显不足,乡镇和农村地区仍处于金融服务链的末端, 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力量薄弱。
二是城镇金融信贷存在诸多体制障碍。城镇化建设中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起步阶段的金融服务需求,主要表现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住宅建设等方面, 由于这些项目普遍具有公共品的特点,这与商业银行短期盈利性目标并不符合,难以在银行机构获得信贷审批。农村信用社向公共基础设施提供贷款更是受到诸多限制。中小企业是推动城镇经济增长的支柱力量,然而由于缺少专门为其提供融资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从而制约了它们的壮大与发展,进而影响到城镇化进程。
三是金融支持手段比较单一,市场机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从城镇化建设融资的结构看,城镇化建设融资方式过于倚重传统的银行信贷手段,直接融资比重较低,而间接融资居主导地位,难以满足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对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四是金融支持居民消费门槛较高。城镇化必然会带来农民生活方式和社会意识的改变,对金融产品的认识会随之加深,消费贷款意愿逐渐增强。但目前,金融机构的个人信用贷款业务存在着流程复杂,材料繁多,担保困难等问题,难以满足居民运用金融工具解决住房消费、汽车消费、教育消费等金融需求,降低了小城镇对人才的吸引力,间接地影响了城镇化建设的智力支持。
三、建议
(一)加快建立支持城镇化建设的金融组织体系。一是构建良好的金融支持基础性环境,在利率、存款准备金、信贷风险损失补偿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把支持城镇化作为新业务的拓展领域。二是不断提高城镇化建设的金融服务覆盖面。按照城镇化对金融服务网络建设的新要求,调整优化县城以下传统农村地区的网点布局,增强服务对接能力。三是加快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县域小企业的生力军作用,有序发展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
(二)调整优化支持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政策体系。 根据城镇化建设中产业化发展的信贷需求,调整优化现有相关信贷政策,主动向城镇化建设方向倾斜。一是重点支持现代农业、新型工业化、现代物流和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尤其要加大对城乡一体化中产业融合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出台差异化的区域信贷政策。二是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等品种;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大棚使用权贷款;围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贷款;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探讨对专业合作社贷款的有效方式;将保险引入农村信贷链条,推进银保合作。三是灵活运用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农民工创业贷款、扶贫贴息贷款、联保贷款等模式,扶持城镇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就业,有效提高城镇建设的金融服务覆盖面和满足率。
(三)拓展城镇化建设融资模式与渠道。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证券化融资在融资总量中的比重, 逐步改变目前间接融资比重偏大的金融市场结构。发展债券市场,既可以缓解资金不足的状况,又可以优化金融市场结构,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开辟城镇建设债券市场既是今后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长期城镇化所必需的金融基础要素。积极探索更多的具有特色的融资手段。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民间资本等各类资金支持城镇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