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西峪煤矿 郭志远
服刑人员结构日趋复杂和执法难度日益增高的形势下,监狱民警将面临着全新的任务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其能力素养将成为决定执法水平高低的最关键因素,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监狱民警素养的高低,决定着刑罚执行的效果,主导着监管秩序的稳定,影响着罪犯改造的质量,关系到监狱事业的成败和整个法治秩序、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如何提高当前监狱民警的能力素养,切实提升教育改造质量,是每个监狱工作者都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的课题。
一、监狱民警要提升法治素养,做到“依法育人”
监狱民警作为法治的践行者和建设者、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如果没有法律素养,缺乏法治思维,作为守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实现人间正义的最后一道工序,就会全面沦陷,现实版的“监狱风云“将会不断上演。
法律启迪智慧。罪犯最需要弥补的首先是“法律“这一课,而监狱民警的职责就是实现《监狱法》关于“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监狱民警要崇尚法律、敬畏法律。
罪犯对于法治的信心,对于法律的尊重和服从,仅仅靠学习法律条文是难以获得和树立的。罪犯必须看到法律得到公正的执行,看到执法者对法律的忠诚和尊崇,看到法律在实践中显示出的威力,看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会真正对法律产生信心,才能对法律尊敬和服从,监狱民警公正执法无疑是最好的法律宣传,最生动的法制教育。
二、监狱民警要完善品德修养,做到“以德服人”
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如果“法”是看得见的手,是一种用以制约、维护和保障人们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强制性行为规范的话,那么“德”就是看不见的手,是一种用以倡导、规劝和引领人们内省修养、做人做事品行的自律性行为准则。
欲要正人,必先正己。罪犯之所以违法犯罪,其根源在于“道德的缺失”,而矫治灵魂扭曲的人必须自己拥有正直完美的心灵,作为转化罪犯的教育者、领航者,只有具备了优良的道德品质,才能有资格、有资本对罪犯进行教育、挽救和转化。所以监狱民警要注重以身作则,管理教育中要注重“身教”的隐形教育。
监狱民警既是威严公正的“法官”,也是授业解惑的“老师”,以德润身是唯一选择。既然我们选择了监狱人民警察职业,就应当努力维护警察的尊严和形象,要讲操守、重品行、树正气,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修养锻炼,不断传递自身的“正能量”,让罪犯在心灵深处佩服你,打心眼里尊重你。
三、监狱民警要增强人文素养,做到“以情感人”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感情既是直接引发一切行为的原动力,又是通往理性的桥梁,没有情感上的铺垫,想要得到理性的认同是很难实现的。薄情必然寡义,通情才可达理。监狱民警如果缺乏真诚善良的情感教育,那么对罪犯的一切行为规范教育往往会流于形式。监狱民警要想以理服人,首先要学会以情感人,以爱动人。
深入人心,才能改造人心。人文关怀往往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教育效果。特殊人群,是需要给予特殊关心帮助的人群。监狱民警要使自己的行为真正引起罪犯情感上的震动和共鸣,应该用真情,真用情,从细微之处入手,全面关注引发服刑人员烦恼、矛盾、焦虑与心理危机的深层次原因,了解罪犯所思、所想、所急、所盼、所难、所为,急他们所急,想他们所想,将心比心, 用心感化,让罪犯真切感受到那份真情、那份关爱、那份温暖,感受到世界有真情,人间有大爱,因感化促改造,以改造促和谐。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心灵的感动,总能触及他们心灵中最柔软的地方,最硬的坚冰也总有被消融的一天。
四、监狱民警要提高文化素养,做到“以文化人”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也是民警的精神家园。监狱作为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场所,不应是文化的“荒漠”,而应是文化的“绿洲”。铜墙铁壁能构监狱之形,但不能铸监狱之魂。无论是提高监狱民警的凝聚力、战斗力,还是促使罪犯安心改造,唯有文化熏陶是引发内心认同的治本之策。
没有文化,无以提升。监狱民警要充分认识到文化在改造罪犯中具有独特的效果和作用,明白文化的力量是一种无所不在、无孔不入,富有弹性,能以柔克刚的力量。就一时一事来说,文化的力量也许是弱小的,但就长久来说,文化的力量确是无坚不摧的。监狱民警是刑罚执行的主体,是监狱文化的主导者,其思想文化水准、文化层次和品位决定着“文化兴监”的层次。
文化就是改造力。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神,文以铸之。罪犯的所谓“脱胎换骨”,并不是指躯体的“破茧而出”,而是指思想上的根本变化。思想观念的改造是最根本的改造。思想观念是文化的核心,文化传统,文化氛围和文化活动对其有重大影响。因此,监狱民警对罪犯的教育,既需要有组织有计划的教育活动,更需要文化的熏陶。光有硬邦邦的制度,白纸黑字的条文,较难解决监管改造中的全部问题。你可以要求服刑人员去做什么,不去做什么,可没有办法决定服刑人员以什么心态和动机去做,这就需要文化的浸润与建设,从而实现教育改造工作的最高境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
总之,监狱民警是法治的实践者,是正义的体现者,是安宁的维护者,其素质的高低,决定着教育改造质量的高低,影响着服刑人员的现在与未来。时代的发展,服刑人员结构的变化,迫切需要一支政治可靠、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民警队伍,监狱民警唯有自身素质过硬、人格完美、内在完善、才能更好地对服刑人员实施教育改造,向社会展示一个具有高度执法素养和文化品位的监狱人民警察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