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季庄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梁大琳
作为一名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笔者认为,目前,要想以民主理财、民主监督为核心,切实做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工作,必须把握好十一个要素。
一、建立收支票据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款时,属经营性收入的,应出具相关税务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属非经营收入的出具加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属一事一议的,应出具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监制的专用收据。支出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严禁无据收款、“白条”入账。
二、建立非生产性支出限额制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对差旅费、办公费、报刊费实行限额制。
三、建立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数量、经手人、证明人等情况分类登记造册,及时清收债权,严禁新增债务,严禁为任何单位、个人提供担保。核销债权债务,要由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审查,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核销,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
四、建立财务审批制度。村级财务收支的帐务处理应在每月月底,一切财务支出必须取得或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经手人注明用途、证明人证实,村书记、主任、会计、出纳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在一起结帐,按照审批程序的要求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审核章)报经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再由会计人员审核记帐。
五、建立集体资金定期核查制度。出纳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确保资金安全;出纳必须建立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会计必须坚持一月一次定期对出纳进行清库,与开户金融机构核对帐目,定期开展货币资金盘点并作好记录。
六、重大财务开支和项目建设必须有会计核算中心会计参加,并作好会议记录。包括工程承包中的工程预算、资金来源、工程承包合同、工程质量监管、工程竣工报告、质量验收记录、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在集体资产处置时要有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和回复,并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拍卖,同时要有各种会议记录和拍卖结果的协议。
七、村、社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要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每季度的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和监督村、社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
八、村、社要建立财务公开监督小组,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规范。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有 权监督村、社各项收入、支出、资产、债权、债务的管理和承包、发包合同的签订和兑现结算等。重点检查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的执行情况;审核收入项目是否有遗漏,支出单据是否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等。对审核无误的收支单据要加盖“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章”,未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的收支单据会计不能入账。
九、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实行账、实管理,做到台账和实物相符,建立健全台账制度,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要按类别建立台账。已出让或报废的应当及时注销。建立集体资产保管、清查制度,要对各项资产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定期核对,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集体资产的清查,核清实物存量,做到账实相符。财会人员每年应对各类资产承包、出租、出让情况与相关合同进行核对,保证承包费、租金和出让金全额清收入账。
十、建立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实行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制定方案,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价格以及是否招投标等事项,并签订由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合同文本。实行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者的责任、经营目标、决策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十一、加强农村集体资源的管理。集体资源是指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源,包括耕地、林地、园地、荒山、荒地、荒坡、水面、建设用地等。要实行登记薄管理,逐项记录集体所有的资源,主要内容包括:名称、类别、坐落、四至、面积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人员)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的用途,承包费或租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总之,笔者认为,只有把握好以上十一个要素,就必然会推进农村三资经营管理工作,达到上级满意、老百姓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