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佳高速黄河大桥建管处 高飞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应该认真思考,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如何适应新的形势,从抓好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从思想上使当权者认识到腐败的危害,从制度上控制腐败的蔓延。
一、目前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存在 “浅”的问题。从思想认识上来看,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片面认识,认为生产经营工作没有搞上去,党风廉政建设搞的再好也没用;有的认为只要经济效益上去了,就“一好带百好”,导致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2、教育存在 “软”的问题。目前,在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往往把教育问题提的很高但抓的不实,干部职工学的多与少、好不好,无法考核衡量,最终使学习教育变成了一个“软”指标。
3、制度存在 “散”的问题。一是制度的安排和设计本身存在漏洞与缺失,导致规范制约权力的功能大打折扣;二是制度的宣传教育不够,良好的制度环境没有真正形成。三是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不大,一些规避、违反甚至破坏制度的行为不能得到及时严肃地查处,削弱了制度的权威性。
4、监督存在 “浮”的问题。一是缺乏激励机制,不愿监督。不少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的积极性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对发生在身边的腐败问题,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二是缺乏透明机制,不能监督。一些地方和单位为了逃避监督,公开制度不落实,公开手段不先进,导致群众信息渠道不畅通,无法监督。三是缺乏保障机制,不敢监督。由于缺乏保护举报人的有效措施,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监督、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都难以实施。
5、责任存在 “偏”的问题。抓反腐倡廉建设,党政工团等各职能部门家家有份,各自有责,理应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目前,却似乎只落到了纪检部门一家身上,没有形成合力,削弱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声势和效果。
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途径
1、加强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反腐倡廉教育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能够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能够坚定理想信念,凝聚人心,团结群众,能够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各项工作中去。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性,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坚持把党的最新理论方针作为主要内容进行认真学习,不断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提高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以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为抓手,准确把握其心理特点,对思想松懈、认识不清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形势任务教育;要经常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注重培养、发现勤廉兼优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典型事迹,激励党员领导干部勤廉从政;要深刻剖析典型腐败案件,组织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使广大领导干部引以为戒、防微杜渐。
2、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提升教育效果。大量案例证明,教育不力必然导致企业领导人员政治观念淡薄、思想滑坡,在各种诱惑面前迷失方向。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采取强硬措施,增强廉政教育的刚度和强度。要切实转变把教育当口号的问题,将各级人员应学应知内容细化、亮化,变一般性要求为岗位职责规范,使学什么、怎么学、学到什么程度等既明确具体,又便于落实和考评。
3、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下发了一系列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制度规定,要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既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任务逐步分解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和部门,又要对分解的任务逐项落实到每个责任人,实行专项工作专人负责;要建立健全的问责制度,以便于对发生的问题追究责任,从而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
4、加强纪检监察,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要从源头把关到过程监控,纪检部门要全面介入、全方位监督;要切实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作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报告工作、年终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纪检组织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审计、财务等相关部门的联系,督促各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保证监察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