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柳林分公司 成晓龙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供电企业作为电网经营企业,向社会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因此,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息息相关。
供电企业变电检修现行管理模式
目前,供电企业变电检修管理模式基本上大同小异。一般电业局设有高压检修调试所(变电检修公司)和由剥离主业的检修人员组建的从事变电检修、电力安装的多经公司,其人员均属于供电局管理。
变电设备的检修维护管理采用分散管理模式,由高压检修调试所和供电局的多经公司共同承担。高压检修调试所负责110 kV及以上变电设备的大修、小修、维护、预试、消缺和更改工作,负责全局绝缘、化学、继电保护、电测、直流等技术监督工作,以及所有变电站的直流系统检修维护;多经公司负责35 kV及以下变电设备的大修、小修、维护、预试和消缺工作。
高压检修调试所承担的变电设备维护工作由电业局与变电检修公司签定维护协议;多经公司承担的变电设备维护工作由供电局与其多经公司签定维护协议。对于设备的大修工程及变电站的新建、扩建工程,两级公司均可投标,同时两级公司还可承揽用户工程,甚至境外工程。
2 存在的问题
现行检修管理模式决定了设备管理和生产技术管理存在职责不清、履职不到位、安全监督“人治”化等。大量的实例证明,如果管理混乱,设备再好、技术再先进,事故仍会不断发生。
3 现行检修管理模式改革的思路
调整职能,明晰职责;整合检修队伍,实行检修专业化;理顺安全责任关系。
3.1 调整划分设备维护检修范围,明确设备维护职责
按属地化原则划分设备的运行维护范围。供电局负责本供区内所有变电站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改变以前按电压等级由高压检修调试所和供电局共同维护检修的模式。相应地电业局对设备的维护检修费用核定下拨到供电局,改变过去大修费用电业局统一管理的模式。
3.2 整合组建专业化的检修队伍,实现检修专业化管理模式
以变电检修公司为主体,各供电局的多经公司成建制划入,组建独立法人的变电检修安装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整合全局检修力量,形成优势队伍,专门承揽变电设备的维护、检修(含事故抢修)、年检预试等工程,以及35 kV及以上变电站的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实现变电检修专业化,打造检修公司品牌形象。
3.3 调整供电局工作重心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能
供电局的多经成建制划归总公司,供电局不再承办多经企业。供电局的工作就是一心一意搞好设备的运行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营销管理和优质服务,提高供电可靠性,提高电能质量,增供扩销,改善企业形象。其设备的维护检修委托专业化的总公司或社会上有资质的变电检修队伍协作完成,供电局充分行使业主职能,提出维护检修项目及要求,严格质量监督和验收关。
原高压检修调试所不再履行绝缘、化学、继电保护、电测、直流等技术监督职能,电业局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局的各项技术监督、设备的运行管理、大修及更新改造的可行性研究、各项技术标准的制定、新技术的应用及信息化管理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管理,不再直接管理工程。
3.4 理顺主业与多经的安全责任关系
职能调整后,主业与总公司的安全责任更加明晰。供电局的安全责任主要为:确保设备安全,保证设备正常可靠运行;确保电网安全,消灭电网瓦解和大面积停电事故;杜绝误操作事故,确保操作人员无人身伤亡事故。为此,就必须加强设备管理,跟踪设备健康状态,严把检修质量关、验收关。严格安全监督,严把培训质量关。
设备维护检修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总公司负责,在维护检修协议中予以明确。
变电检修模式的变革将供电局从发展多经,创造自身效益中解脱出来,有利于供电局专注于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供电局间、供电局与机关间不再为个人收入的不平衡争论不休,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稳定职工队伍。减少了主业与多经之间推诿扯皮现象,降低内耗,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供电局领导不再承担额外增加职工收入的义务,有利于规避领导干部的政治和法律风险。
4 变电检修安装总公司的发展思路
4.1 变电检修安装总公司的管理模式
变电检修安装总公司组建后,与主业的关系改变了,队伍壮大了,缺员问题解决了,可以采取分散管理方式,即原供电局的多经人员仍留在当地,组建为总公司在当地的一个项目部,服从总公司的管理、指挥、调度,接受总公司的考核。
项目部既可承揽当地供电局的维护、检修等工程项目,也可承揽用户的安装、调试、预试等工程,同时承担总公司安排的工程施工任务,实行项目经理制。
4.2 变电检修安装总公司的管理机制
理顺总公司与主业的资产产权关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督和保障体系,建立人才、用工和分配机制,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总公司丢开了原主业“调试所”的牌子,与主业的关系是工程项目的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为主业生产的维护检修环节提供有偿支持与服务。虽然总公司的人员仍有大部分为主业的全民职工,身份未发生变化,但总公司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经营方针必须是以市场为导向,职工的收入视效益而定,不再像过去处处依托主业,与主业职工攀比。参照主业政策,按公司内部的奖惩办法兑现,市场意识得到了强化。4.3 长远发展思路
总公司与主业应以战略思维构筑战略联盟,保持合作联盟,实现共赢与发展。
(1) 作为电网经营企业的主业,将主要资源用到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的增强上,不断提高电网的经营管理能力。企业的设备资源和业务量在不断增加,需要有专业化的合作伙伴为其提供相关业务的协作支持。经过多年的发展,经人、财、物资源整合后的总公司在资金、管理、技术等各方面有实力为主业提供业务上的协作,能够成为主业相关业务环节合格的专业化协作伙伴。即使在将来主辅分离的情况下,健康发展的总公司也可以继续发挥此重要作用。
(2) 总公司专业化的检修、安装队伍与供电企业有着相同的客户,广泛的客户基础使总公司与主业在营销与服务方面产生协同效应。比如,电气设备预试、检修、安装和施工方面,可以协同供电主业作好售电前与客户的沟通协调,使客户更顺利地消费电能和接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