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社会矛盾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当前,我们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和改革纵深推进的关键攻坚期,面对新时代监狱信访工作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必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将信访工作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积极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使命职责,着力打造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构建权威、高效、务实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形成共同预防化解矛盾的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探索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新思路,已成为目前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关系到能否处理好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及监狱企业的发展与稳定。笔者在处理日常信访事件过程中和开展的理论调研活动中发现了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剖析其原因,对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新思路作一定的探索与思考,希望能为当前的信访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一、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信访对象多元化。信访对象涉及各个领域,个体与群体并存。无理上访、缠访、闹访等无序上访现象频频发生,扰乱了正常信访秩序。主要表现为:一是恶意上访屡劝不止,部分上访人员不单纯为了反映和解决问题,而是企图扩大事端,给监狱施加压力;二是越级上访较难控制,部分上访人员唯大唯上,热衷于找上级部门、大领导;三是上访人员的违法行为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很大宽容,事后未对其严肃依法追究,助长了无序上访的气焰。
(二)信访内容复杂化。诉求出现复杂多样化,合理与不合理并存,同时还有一些合乎情理,但现行法律、政策框架内暂时无法解决的诉求。一些化解责任主体不属地或化解主体交叉,且缺乏政策支撑的疑难复杂矛盾一时难以解决。
(三)信访形式多样化。信访的规模、手段、方式都发生了变化,从书信、电话、走访到领导信箱、网络发帖、地方网站、微信QQ等网络信访形式同时出现。正常上访与非正常上访并存,个别信访老户聚集上访的现象较为突出。
(四)周边村镇信访矛盾集中化。主要集中在监狱新区建设、矿村纠纷、安置搬迁、采矿沉陷等方面。
二、信访原因分析。
(一)利益关系的调整。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日趋突出,这些问题只能在发展中逐步解决,而群众要求解决的心情极为迫切,这两者的矛盾给信访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比如民警和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一些人对改革带来的利益调整难以适应,形成攀比心态,对发展中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不断信访。
(二)信访干部激励机制未真正形成。由于信访工作的特殊性,信访干部在履行“为党分忧、为民解难”职责的同时,还要同时承受来自领导和群众的压力以及外界不理解信访工作的压力,常年无休息,劳心又劳力。长时间在这种环境下工作,信访干部无法保持过硬的心理素质,缺乏工作热情,上进心不足。
(三)信访处理手段单一。深入做群众工作的理念不强,不主动与群众沟通,对群众不做必要的说服、疏导、解释工作。法治观念意识有待提高。凭经验处置信访案件,忽视法律法规政策底线,往往化解一个,涌现一批。不能充分运用科学化手段处置矛盾。面对信访工作日益复杂化、多样化,基层干部处置手段上缺少创新性,不能充分利用科学理念处置信访矛盾。自身准备不足、认识不充分。当前上访人也在研究法律法规、政策条例中的漏洞,往往是有备而来,造成工作的被动。
三、探索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新思路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信访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形成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政治站位,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全面推进“美丽一监 幸福荫营”建设,实现更加充分、更加均衡的发展,不断满足全监民警职工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
第一,树牢法治观念,切实形成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站位,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访制度不断完善发展。
信访法治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要树立信访新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我们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规律、科学研判信访形势、有效破解信访难题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要坚持用这一重要思想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用辩证思维把握形势,用系统思维标本兼治,用法治思维引领保障,用底线思维防范风险,用创新思维破解难题,用问题导向思维激发动力,努力把信访工作做得更好、更到位。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就要通过各种形式明确党政“一把手”对信访工作负有主要责任,推进信访工作责任制向下延伸,使信访工作成为全监上下共同承担的责任。完善信访工作效能评估体系和建立巡回接待制度,继续把信访工作各项指标作为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特别是基层党政正职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有针对性地经常下基层巡回接待信访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疑难复杂信访矛盾。与此同时,要及时将工作方法和成功经验,及时转化为相关制度和机制,推动形成逻辑严谨、相互配套、覆盖广泛的信访工作法律制度体系,确保信访工作在法治框架内依法有序运行。进一步加大疑难复杂信访矛盾的化解工作力度,深化领导包案制,切实推行“多策并举、突出重点、加强督导、责任考核”等工作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和“包协调处理、包督查督办、包教育稳控”的工作模式,构建“一把手重视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协管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将“亲自调查研判、亲自制定方案、亲自跟踪督办”贯串于矛盾化解的全过程。
第二,强化法治思维,为群众排忧解难,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就要以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将宣传教育、规劝疏导融入信访接待、办理之中,消除群众对信访认识上的误区,引导涉法涉诉矛盾通过人民调解、行政执法以及诉讼等途径在法治框架内得到妥善解决,通过法治方式依法化解信访矛盾,才能充分发挥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反映社情民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对那些诉求不合理或部分有理却漫天要价、反复信访、缠访、闹访的个案,在教育、疏导无果的情况下,启动信访核查终结程序,直至依法处置。对一些化解责任主体交叉、复杂及缺乏法规政策支撑,且一时难以化解的信访矛盾,在解决信访人生活实际困难的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落实稳控措施。
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控源治本,防患于未然。建立以信访评估为核心的信访工作预防机制,坚持把信访评估贯串于决策实施和项目建设的始终。以“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为原则,进一步完善经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确保排查时段保持连贯、排查范围不留盲区。进一步依托“矛盾不出科室”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基层信访工作“化矛盾、促稳定”的积极作用,着实提高基层领导化解排除信访矛盾能力,及时掌握信息,建立一套“情况一线掌握、初信初访一线解决、矛盾一线化解”的工作制度,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办结率和化解率。牢固树立信访工作底线思维,正确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认真落实 “三到位一处理” 要求,推广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经验,充分发挥专业力量在法治信访建设中的作用,推动责任主体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第三,健全法治建设,强化工作作风,打造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将信访纳入正常的法制化轨道。
以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为契机,以“事要解决” 为根本,完善基层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各部门联合接访、联合督查、集体讨论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 “一岗双责”的领导体制,推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信访问题化解。推进基层综合治理,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监狱化,依靠基层组织、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统筹整合各有关部门资源力量,健全完善 “访调对接”工作机制,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及时排查梳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预测预警预防意见建议和具体化解措施,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完善政策措施提供决策参考。
强化作风是提升信访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保障。信访工作直接面对群众,信访干部一言一行直接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想群众之所虑、急群众之所难、谋群众之所求”,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加强学习是提升信访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当前信访形势严峻,更应自觉加强学习,通过学习,摆脱思维束缚、破除思想桎梏、增强创新意识、破除“能力恐慌”,在学习中把握规律、掌握方法、提高认识、掌握技能。同时,通过组织培养和政治关怀,调动信访工作者的积极性。把信访部门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和平台,建立健全信访干部的选拔、交流、提升和使用机制,确保进出有序和良性循环,使信访干部队伍的年龄、职务结构更加合理,知识、能力和水平更加适应形势。
四、结语
做好新时代监狱信访工作,必须毫不动摇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信访、司法、综治等机构统筹合并,并配备相应公职律师机构,形成统一完整的司法行政构架,对信访问题实行标本兼治,充分发挥法律规范引导作用,切实将大量信访问题引向法制化解决轨道,建立起社会稳定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