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 边利平
摘要:如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扎实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尽快建立健全生态环保的长效机制,是关系到生态环境质量能否持续改善,社会经济能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长远之计。
关键词:生态环保;长效机制;思考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各级政府不遗余力实施治理,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积极配合保护,天蓝了,水绿了,空气清新了,生态环境得到了很大改观。但仍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先污染后治理,大污染小治理,先治理后反弹;重“面子”轻“里子”,重集中整治轻日常监管,重事后处罚轻事前告知,重招商引资轻环保准入;环保设施建设重增量轻质量,注重短期效应缺乏长远考虑,急功近利;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等等。这都严重影响了后续生态环保工作的开展以及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改善。只有尽快建立健全生态环保的长效机制,才能扎实有效地推动生态环保工作的更进一步发展。
一、以应县为例现阶段环保机制成效与启发
(一)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十分注重农村的环保设施建设,2020年启动实施了总投资4402万元的沿桑干河9个村庄污水治理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目前已完成投资1500万元,雨污管网建设全部竣工。启动实施了总投资15451万元的国新能源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预计2021年底竣工投入使用,建成后年可处理牛粪20.08万吨,产生天然气459.7万立方米、固态有机肥2.89万吨和沼液11.67万吨,农牧废水将得到进一步治理。
因此,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健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应成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中的重要内容。
(二)应县公安局积极落实山西省禁燃禁放要求,印发了《全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煤制旺火的通告》,制定了实施方案,注销了14家烟花爆竹经营门店经营许可证,县政府专门拿出18万对有关烟花爆竹门市进行了补偿,库存烟花爆竹全部清零。多年顽疾,一朝根除。
这显示了禁令类法规、政策在环保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如何灵活使用禁令,出台长效性法规政策,应成为生态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重点。
二、建立健全生态环保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机制
“少年智则国家智,少年富则国家富,少年强则国家强,少年进步则国家进步”。同样,少年认同环保则国家认同环保。这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从娃娃抓起,将生态环保理念和相关知识贯穿于教育的各个阶段,使每个公民从小就接受环境保护教育,让“爱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成为每个人发自内心的认同和信念,进而升华为一种坚定的理想信念。
同时,各地区要建立各级各类“环保教育基地”和“生态示范基地”,在全社会普及环保教育,特别是要搞好企业家阶层的环保“扫盲”和“普法”,实现全民懂环保、全民重环保,从而为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铺平道路。
(二)健全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机制
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关乎着环境治理的成效和生态标准线的稳定。鉴于应县在环保设施建设中取得的成效,应将健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来看待。
首先,政府要统筹规划。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根据当地情况整体规划,顶层设计,部署完善雨污分流系统、污水处置系统、垃圾填埋系统、垃圾焚烧发电系统、建筑垃圾处理系统、餐厨垃圾处理等系统。
其次,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引导市场资金,汇集社会资源,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补齐基础设施短板。重点补齐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环保设施欠账。特别要解决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问题,进一步缩小环保基础设施的城乡差别,进一步解决部分农村生态环境依旧脆弱的问题。
(三)完善环保负面清单制度和信用制度
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方式是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发力点,也是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必经之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及其实践,极大地体现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极大地增强了我国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信心。实践证明,生态环境保护的成败,归根到底取决于经济发展方式,只有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才能把绿水青山蕴育的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财富。
政府应积极建立环保负面清单,划好生态保护的红线、环境质量的底线、资源利用的上线,坚决杜绝各类污染项目,真正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到位。同时还应做好环保信用制度建设,落实各企事业单位环保工作。
(三)完善动态监测机制
为保证生态环境健康、可持续发展,应强化科技支撑力量,建设智慧环保监管体系,完善动态监测机制。
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技术,打造新型环保监管平台,提高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程度,实现实时监测,动态分析,不间断管控。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和监管智慧化建设,实现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全方位的实时监测,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
建立科学的监管规则和方法,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双随机”抽查,建立信息公示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
(四)完善禁令类政策出台机制
2020年山西省发布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此之前,该省多地也出台过烟花爆竹禁放政策,但收效不大。与以往发布的禁限放政策相比,这次出台的政策,禁放区域更广,不再局限于城区,全省范围全面禁放。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活动一律禁放。从源头上彻底解决了过去好多年难以解决的问题。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朔州市应县在认真执行贯彻该政策后,根据当地情况出台行动办法和方案也彻底解决了多年的“顽疾”。但是,在广大农村地区还有诸如冥币纸扎燃烧、秸秆焚烧污染环境等问题亟待政府出台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法规。是否出台一些“一杆子插到底”的政策和禁令,一劳永逸地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的“疑难杂症”,这大大考验了政府部门生态环保政策出台机制。
因此,政府部门应建立生态环保政策出台研究机构,健全生态专项政策法规研究发布机制,灵活应用禁令类政策,长短并用,实现生态环境长效保护。
综上所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扎实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尽快建立健全生态环保的长效机制,是关系到生态环境质量能否持续改善,社会经济能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长远之计。结合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实际情况,对如何建立生态环保长效机制提出思考,从不同角度入手提出相关对策,希望可以为更进一步发展生态环保工作,打好五位一体总布局“基础”,为实现美丽中国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