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王幸杰
摘要:为保障纪检工作高质量开展,需要将党建工作融入到纪检工作过程,通过二者协同、配合开展,增强纪检监察工作落实的严格性与规范性,进而稳固国有企业高速、持续发展的根基。基于此,文章分析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纪检工作的内在关联,并针对性给出了这两项工作融合开展的可行性路径,旨在提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质量及效率。
关键词:国企党建工作;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融合路径
引言:纪检监察工作对规范国有企业生产行为发挥重要作用,要求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行为和作风,避免贪腐行为出现,为推动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党建工作与企业纪检监察的内在关联
1.1、党建工作与企业纪检监察相互协调
党建工作清晰界定责任、规范严明实施党内管理,可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顺畅开展奠定基础,而纪检监察工作在开展中,能在有效监督的支持下,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深化落实提供服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履行责任义务,对于党建工作高效开展也有一定益处。同时,党建工作开展中,结合责任制度优化工作落实,并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开展监督管理,还能改善国有企业内部工作环境。由此可见,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之间具有协调性与可融合性。纪检监察部门应联合党建工作部门,通过双方工作的有机融合,为国有企业内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开展产生驱动力,否则一方工作停滞或是低效开展,可能会对国企党风廉政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1.2、党建工作与企业纪检监察辨证统一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可为党委主体有效践行自身责任提供支持,有助于增强国企经营发展的科学性,可充分发挥出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保障国有企业工作目标的有效达成。同时,国企党委可以结合企业发展现状,制定中远期战略发展规划,并主动担负国企内部重要责任,为国有企业良性、健康发展起到方向引导及有效推动作用。纪检监察部门可在日常监督工作常态化开展的基础上,为国有企业内部改革提供建议及策略,可在党建工作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双方相互监督的过程中,强化两个部门内部成员的责任意识,避免出现工作懈怠问题,进一步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和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平稳性、持续性与高效性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国企党建工作与企业纪检监察的融合路径
2.1、紧盯“关键少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国有企业高管对纪检监察工作价值内涵的认识,直接影响到其工作的有效性和质量。党管干部是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提升这一部分“关键少数”人员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此外,持续压实“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督促各单位修订完善“四个责任清单”,明确履责内容,以“责任项目化、项目责任化”的要求,主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避免责任虚化空转;压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推动班子成员担起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把管党治党责任延伸到基层“末梢”,让“关键少数”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对集团的平稳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树立积极正确的工作态度,深入理解党中央的精神实质,明确党组织工作的要求,自觉参与党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综合能力和业务能力,保障纪检监察工作的稳步推进。
2.2、凝聚“监督合力”,发挥党委巡察利剑作用
推进国有企业巡察工作,是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的需要,是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从党的十九大到二十大,国有企业党委在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内部巡察工作实现全覆盖。同时,组建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纪委、党委工作部、巡察办、人事组织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检查督导小组,通过“听、访、看、测”等形式,对完成巡察整改的基层单位党组织开展整改情况检查督导,分条线、分重点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形成巡察工作闭环,倒逼责任落实,使巡察真正成为发现问题的“尖兵”、从严治党的“利剑”。
2.3、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督促纪检监察队伍人员深入学习党的相关理论和论述,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从思想上,纪检监察人员应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做到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清晰,秉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党的初心使命,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利益服务,以廉洁自律为准则,严守职责边界,保持公正、客观、透明的态度,守住底线,忠于本心,能够识别并及时应对潜在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权力运行的公正性和规范性,为组织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廉洁高效的公共服务。
3、结束语
国有企业党建与企业纪检监察是协调开展、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还具有辩证统一性,具有融合化开展的可行性。为此,国有企业需要从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纪检团队自身建设、创新工作形式、规范管理过程、严格考核评价、加快信息化速度等几个层面着手,为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融合开展提供有效方法路径,进而在双方协调化、融合化开展的过程中,妥善处理内部问题,构建有利于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环境氛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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